2003年的冬天,一大早接到报警,一男子在其女友租住的房内将女友砍杀,现已送往医院抢救,男子畏罪自杀。
迅速赶到,现场为只有15平米的一间煤房,一张高低床,上铺空着,下铺堆着一床被子,地面中央俯卧一男子,脖颈处满是鲜血,隐隐看见气管被割断处露出的白色…….
我忍着强烈的血腥味,一个人开始静静地看现场。
“妈呀!吓死我了!”面对突如其来的这一声尖叫,我一时间无所适从,几乎也失声大叫起来,急速环顾四周,欲查找这声尖叫的出处。就见下铺的被子内猛然钻出一蓬头女子,依旧惊魂不定的样子。我抚住砰砰直跳的胸口,变声变调地问明白,原来该女子是被砍杀女子的室友,昨晚目睹行凶的全过程,吓得钻入被中直至天亮听到我们的声音,才渐渐清醒过来。
送该女子出门,我又开始一个人安静的勘察,标划、寻找每一处痕迹。突然,我感觉自己的脚腕被一只冰凉的手一把抓住!!!天呐!什么是灵魂出窍!什么是毛骨悚然!什么是呆若木鸡!………
我低下头………那具俯卧在地的“尸体”的手竟然紧紧抓在我的脚腕上!
而他的另一只手缓缓抬起………割断的气管处汩汩的冒着血泡……..
我顾不得许多了,蹲下身用有些抖动的双手试图掰开那只冰冷的手。这时,我忽然发现他缓缓抬起的另一只手象在比画着什么,而他的眼睛竟然滴溜滴溜的看着我转!于是急忙捡起惊掉在地的粉笔递到那只惨白的手上………..
“省医院….小卖部..姐…8123756….”断断续续的字迹展现出来联系方式………
这个男子也得救了,被叛有期徒刑。
罪名是:恐吓人民警察。(我多希望有这个罪名啊) |